發布時間:2023-05-20 1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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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由13個部委聯合印發的《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加快推進天然氣在城鎮燃氣、工業燃料、燃氣發電、交通運輸等領域的利用,并提出一系列保障政策,旨在將天然氣培育成為我國現代清潔能源系統的主體能源之一。
明確天然氣利用四大領域
《天然氣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例力爭達到10%,而2015年這一數字僅為5.9%。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此前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例為6.2%,比2015年僅提高0.3個百分點,距離10%的目標還相去甚遠。
未來我國天然氣消費增長從何而來一直是業內熱議的話題,此次發布的《意見》明確提出以燃料清潔替代和新興市場開拓為主要抓手,加快推進天然氣在城鎮燃氣、工業燃料、燃氣發電、交通運輸等領域的大規模高效科學利用。
燃料清潔替代主要是按照大氣污染防治的要求,在重點地區推行居民取暖和工業燃料“煤改氣”,同時鼓勵玻璃、陶瓷、建材、機電、輕紡等重點工業領域天然氣替代和利用。交通領域的燃料升級重點在于提高公共交通、貨運物流、船舶燃料中的天然氣比重。
此外,《意見》還將天然氣發電作為一項重要的增長點。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大規模的燃氣發電廠,《意見》更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以及為風電、光伏發電配套建設的天然氣調峰電站。
降低各環節成本,提高天然氣經濟性
在天然氣市場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最重要的還是降低天然氣產業鏈各環節的成本,提高天然氣相對于其他替代能源的經濟性。
供氣環節過多、加價水平過高被認為是造成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高,與LPG、燃料油等替代能源相比缺乏競爭力的重要原因之一。2016年以來,國家著力加強對具有自然壟斷屬性的輸配環節價格監管,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涵蓋跨省長輸管道、省內短途管道以及城市配氣管網的全環節價格監管制度框架。
《意見》提出要積極推進體制機制改革,盡量壓縮省內天然氣供應中間環節,減少供氣層級,有效降低各環節輸配費用。各環節管道,特別是跨省的國家主干管線,對于管道沿線用戶,必須做到就近下載直供,堅決取消中間環節,努力降低用戶的接氣成本。
此外,建立用戶自主選擇資源和供氣路徑的機制也是《意見》的一大亮點。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最終目標就是在上游經營主體多元化和基礎設施第三方公平接入實現后,放開氣源和銷售價格。供需雙方協商確定氣源價格,然后加上中間環節的管輸費,確定終端的銷售價格。
用戶自主選擇資源,有利于不同的氣源充分競爭降低氣源價格。允許用戶自主選擇供氣路徑,供氣企業和管輸企業不得以統買統賣、統一代輸等任何理由強加給用戶壟斷性的供氣路徑,應當由用戶自主選擇就近供應下載地點,以便降低中間環節成本,進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終端銷售價格,增強天然氣的競爭力。
鼓勵進口和儲氣設施建設,加強資源供應保障
天然氣利用規模大幅擴大勢必會對資源供應提出更高的要求,為避免出現氣荒,《意見》提出從國內、國外兩個方面提高資源保障能力。
目前普遍的觀點認為,2020年前全球天然氣市場都將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況,積極利用國外天然氣資源是保障國內快速增長的天然氣需求的現實選擇。除了依靠三大石油公司進口外,《意見》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和企業參與海外天然氣勘探開發、LNG資源采購以及LNG接收站、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
近年來已經陸續有不少民營企業開始嘗試參與海外上游資源開發以及LNG資源采購,但是由于國內LNG接收站主要掌握在三大石油公司手中,且接收站第三方公平開放進展緩慢,目前民營企業進口國外天然氣的規模還較小。未來,隨著廣匯啟東LNG項目以及新奧舟山LNG項目投產,民營企業進口規模有望擴大。
除了提高資源保障能力外,《意見》還著力補齊儲氣設施建設滯后、調峰能力不足的“短板”。
一方面,對供氣調峰責任進行了細分,天然氣銷售企業和城鎮燃氣企業各司其職,避免相互推諉。其中,季節(月)調峰由天然氣銷售企業承擔,小時調峰由城鎮燃氣企業承擔,日調峰由銷售企業和城鎮燃氣企業共同承擔,并在天然氣購銷合同中予以約定。承擔供氣調峰責任的企業既可以自建儲氣設施,也可以從第三方購買儲氣調峰服務,從而吸引各方資本參與儲氣設施建設。
另一方面,對企業儲備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天然氣銷售企業到2020年應當建立不低于其年合同銷售量10%的企業天然氣儲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推進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具備3天以上的應急儲氣能力。
對于地下儲氣庫,《意見》要求放開儲氣地質構造的使用權,鼓勵各方資本參與建設,到2020年地下儲氣庫形成有效工作氣量148億立方米,2030年進一步提高至350億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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